頭部外傷之護理指導

發佈日期:107/01/22

頭部外傷的病人雖然目前沒有明顯而嚴重腦部傷害症狀,但只要是頭部受傷,均有可能在數小時、數日、甚至二、三個月之後產生神經症狀或顱內出血。

受傷後七十二小時內是重要的觀察時期,若有下列症狀產生,最好能夠住院觀察,必要時接受進一步檢查:

  • 昏睡或無法叫醒(如意識逐漸不清,人、事、時、地無法別)。
  • 有噁心、嘔吐的現象。
  • 抽搐(痙攣)。
  • 眼睛症狀:包括瞳孔一邊擴大,不正常的眼球震顫,複視與視線模糊等。
  • 一側肢體運動困難,乏力,感覺運動遲緩或行走困難。
  • 劇烈頭痛、頭昏。
  • 注意力不集中或性格改變(即病人的行為異於常態)。
  • 不尋常的煩躁不安。
  • 脈搏呼吸不規則。
  • 其它特殊變化。
  • 對於嬰幼兒則應注意其活動性及飲食量是否有異常現象。

 

頭部外傷病人注意事項:

  • 受傷後二、三個月內切忌飲酒及刺激性食物及補藥。
  • 保持作息正常日常生活宜靜態活動, 多休息、儘量不要長時間讀書、看報、或看電視。
  • 水份攝取宜為平常八成左右。
  • 除非醫師囑咐,否則不要服用安眠鎮定藥物。
  • 定期回神經外科門診處覆診。

頭部外傷病人返家後應注意事項

台端經醫生診斷返家後,若發生下列情形時,請速送回急診處就醫。

  • 意識漸趨不明
  • 厲害頭痛
  • 大量嘔吐
  • 呼吸困難
  • 手腳或嘴角抽筋
  • 一邊手腳比較軟弱(漸趨癱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