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詢住院資料
(姓名與病歷號 二擇一輸入)若因病患要求個人隱私則將無法查詢該病患資料
探病規則(新冠肺炎期間病房探病時間依最新消息公告為主)
病房名稱
|
上午
|
下午
|
晚上
|
一般病房 |
10:00 |
|
– 22:00 |
內、外科加護病房 |
11:00-11:30 |
– |
19:00-19:30 |
小兒加護病房 |
11:00-11:30 |
– |
19:00-19:30 |
嬰兒室 |
11:00-11:30 |
16:30-17:00 |
20:30-21:00 |
精神科急性病房 |
10:30-11:30 |
– |
18:30-20:00 |
一、配合病人治療所需,特制定探病時間,敬請配合。
二、感染控制政策及陪伴家屬與訪客規定:
- 有呼吸道感染、水痘、疥瘡之訪客或家屬,請勿到醫院探病,若因故需要,請配戴口罩再進入病室內。
- 進入病室內探訪病人前、後請洗手。
- 十二歲以下兒童避免進入病室,以免被感染。
- 請陪病家屬儘可能陪伴於病人病室外,以避免互相感染,並請自備毛毯及枕頭。
- 照顧服務員須穿著制服且配戴識別證,制服設計依合約公司不同,並以不同顏色之樓層卡區分,禁止至其他病房走動,以免交互感染。
- 嚴禁將寵物帶至病房。
- 遇特殊疫情發生時,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及醫院防疫政策執行,如進入醫院需測量體溫及戴口罩等。
- 陪病原則:一位病人由一位家屬陪伴,請於護理站登錄基本資料,若遇有非探病時間者,則予與勸離。
- 病房內之陪伴家屬或照顧服務員,需配合每日測量體溫,若有發燒現象,應立即就醫並查明發燒原因。
三、為避免影響病人休息,訪客請於晚間十點前離開病房。
四、為維護病房環境安寧,請降低電視、音響、手機來電與談話音量。各樓層日光室及二人房,觀賞電視時間為07:00至22:00。
五、請假注意事項:
- 健保規定:住院期間請假需經過醫師同意,每次不得超過4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2次。
- 若需請假外出,請依照規則辦理,請勿穿病人服離院。
- 病人離開病房或院區及返回病房時,請告知護理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