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新冠肺炎相關疑問,請見「新冠肺炎與癌症」頁籤。
社會資源
Q. 我剛剛確診癌症,目前因為需要治療,短期經濟困難怎麼辦?
A.
1.若您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,因為癌症確診而無法工作,於三個月內可向戶籍地公所申請急難救助。(建議:攜帶最 近住院/看診的診斷證明書)
2.若您非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,則需社工員/師再行評估是否符合轉介給民間單位條件。
Q.如果想申請身心障礙手冊,該如何申請?
A.目前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方式,請先與主治醫師討論目前情形是否適合開立,若經評估適合,請至戶籍地公所領取:身心障礙鑑定表。領取鑑定表後,請務必掛號回主治醫師門診,請醫師填寫鑑定表內容,再至五樓社會工作室進行第二階段評估。評估完成後,將由醫院協助送件申請,政府審核過程約需一個月至一個半月,最後會由戶籍地公所寄發審核公文。
Q.我具有勞保,想申請勞保傷病給付,該如何申請?
A.
1.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,不能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中者,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,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,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。
2.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中者,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,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。
Q.我具有勞保,想申請勞保失能給付,該如何申請?
A.
1.失能年金: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,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(即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者),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。經審定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「終身無工作能力」者,共計20項。
2.失能一次金:
(1)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,但未達「終身無工作能力」之給付項目者,得1次請領失能給付。
(2)被保險人之失能狀態符合「終身無工作能力」之給付項目者,且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,亦得選擇1次請領失能給付。
3.癌症所有療程完成後6個月始能評估失能狀態(但全喉切除者不在此限)
Q.目前因為治療因素,需短期/長期使用管路每日管灌飲品,若家庭無法負擔這筆費用,是否有單位可以協助?
A.針對這部分,目前民間單位有部分可提供幫忙,但只針對正在進行治療使用管路的病人,包含使用鼻胃管、胃造廔、空腸造口等,若因經濟困難無法負擔,可與醫院社工員/師聯絡,進行評估再行轉介。
1.台灣癌症基金會
2.HOPE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
3.陽光基金會(限口腔癌)
Q.我目前治療中,希望參與一些課程或是癌友講座,有哪些單位正在舉辦這些活動呢?
A.目前針對癌症病人,有許多基金會積極建置課程和癌友照顧者關懷課程,如有興趣可先至以下網站詢問:
1.台灣癌症基金會
2.HOPE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
3.財團法人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