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中心設主任一名,由院長指派之。另邀神經科、胸腔外科、腎臟科、小兒科、血液腫瘤科、放射治療科、重症科、麻醉科、護理部,以任務編組方式共同組成。
設執行秘書一名,由中心主任指派。
本中心主任承院長之命總理並統籌各相關業務,因業務運作所需,得置個案管理師 1 至數人,由本中心主任擇聘之。